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教育后勤协会《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等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自主经营的学生食堂和社会餐饮企业承办的学生食堂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1.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2.代表学校对所有学生食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加强学生食堂价格管理。
3.落实学校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
4.制定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严格监督各社会餐饮企业的履行合同情况。
6.严格监督学生食堂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节能措施、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行为。
7.严格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建立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地沟油”及腐烂变质的原材料进入学生食堂。
8.定期开展学生食堂服务质量评价,定期公开食品原材料价格等信息。
9.接受并妥善处理就餐师生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督促各学生食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10.弘扬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举办饮食文化活动,开展大学生爱粮节粮、节水节电宣传教育,协调安排大学生种植养殖与收获、卫生安全与健康营养饮食劳动教育与实践活动。
11.开展教职员工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防护宣传教育,规范身体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落实各项科学防控防护措施。
12.制定并完善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职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13.做好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